【根據公司統計局數據,2013年1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房價上漲城市有53個,價格下降城市10個,持平有7個。環比價格漲幅已擴大至2.2%,相比2012年12月份已擴大近一倍。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稱我國快速增長的經濟和不斷增長的中產階級在地產的大規模投資所催生的房地產泡沫可能即將破滅,CBS將其形容為史上最大的房地產泡沫。如今房價還真的在我們的控制之中么?究竟是什么帶來如此膨脹迅速的樓市"泡沫"?】
開發商囤地競賽,資源浪費嚴重

土地,對于開發商來說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囤地”本來是房地產開發商正常的市場行為。但伴隨政府對開發商土地開發監管的加強,“囤地”又成為了政府、開發商與民眾之間的博弈象征。
根據機構統計,2012年12月第2周全國33個城市土地成交量同比增加71%,環比減少4%。其中一線城市環比上漲19%,二線上漲9%,北京大漲74%。

2010年8月,國土部曾披露1457宗閑置土地黑名單,閑置面積達9772公頃,其中70%以上為住宅用地。北京、廣東、海南、江蘇、重慶等地成為閑置土地"重災區",四地閑置土地數量占全國的近四分之一。其中,北京160宗,廣東324宗,海南141宗,重慶151宗。上海的閑置土地面積為零。在閑置原因中,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閑置達849宗,占總數的58.2%。"上榜"者中,不乏大型開發商旗下項目,包括泛海建設、新世界地產、華潤置地、和記黃埔地產、中遠地產、萬通地產等。還包括一些大型大企業如我國聯通、網通旗下公司。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2010年曾在北京表示:“當前,國土資源領域違法用地居高不下,公司和省級重點項目違法用地比例高,未報即用、邊報邊用等問題突出。2010年下半年起,國土資源部重點查處房地產項目違規違法用地,特別是違規向別墅供地、囤地炒地、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行為”。
如今,經過整治大多閑置土地已開工建設或已被收回,但是其中的一些土地處于閑置狀態,而周邊地價已經驟然上漲。
為何囤地現象屢見不鮮

首先,房企“上市圈錢囤地”的游戲甚至有了既定模式:上市融資后,用一大部分資金去買地;而圈到地之后,該房企會備受投資者追捧,股價隨之攀升;再融到資后,房企又將資金投入到土地市場,并且因有錢在手,不惜花重金買地,非理性“囤地”也推高了地價,地價的抬升則又會助長房價。擁有大量土地的上市房企還可以增發融資,圈更多的錢。這也是市場盛行的“地價股價對賭怪圈”。
其次,雖然政府有規定,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但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來源于拍地、具體經辦人也能從拍地過程中謀利,因此具體扶持在執行過程中無法得到明確落實,運動員和裁判員都是囤地的受益者。開發商的瘋狂囤地被一再縱容。
房價漲幅過高,民眾負擔不起

房地產調控十年,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房價上漲了三到五倍,“80后”這一代人沒有六十年代人的單位福利分房,也不像七十年代人買房的時候房價還沒有漲起來,還有一些在有一定經濟實力買房的時候碰到了限購扶持,只能眼看著房價上漲。
有媒體統計,十年來國務院常務會議9次以房地產調控為主題,但房價照漲不誤。據《我國統計年鑒》數據,2008年到2011年,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元/平方米)分別為3800、4681、5032、5357,年漲幅分別為23.18%、7.5%、6.46%;根據2012年全國銷售商品房111304萬平方米、銷售金額64456億元計算,均價為5791元,又漲了8.1%。這還是在好多省市將保障房以及遠郊房都計算在內的“平均價格”,老百姓實際感受到的房價漲幅更大。而這五年CPI(物價指數)漲幅最高的2010年也不過4.6%,其他年份均在2-3%之間。但不得不承認,買房是抵御通脹的最好工具之一。日前,最新出臺的今年1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數據顯示,70城環比和同比上漲的均為53城,其中同比上漲最高的城市達4.7%。
保障房分配亂象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長姜偉新日前稱2013年將計劃開工保障房數量不會低于500萬套,有可能在600萬套左右。
從宏觀層面來看這一消息確實屬于福音,但從實際上來看又有幾個"剛需"用戶能真正分到保障房呢?
由于建立保障性住房體系的法律準備不充分,使如何分配、規則由誰來制定等問題無法解決。沒有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體系,多數地方建造的保障性住房成了民怨載道、社會矛盾的根源。除了上海、重慶等幾個城市做得比較好之外,分配不公在各地可見。比如最近在福建廈門、海南海口、湖北武漢、首都北京、河南項城等大中城市,均暴露出分配不公的現象,例如公務員連號、小孩申請等亂像層出不窮。

當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不僅有沒有出臺制度性規則,反而有政府對分配參與和干預過多的問題,也有在高房價下把保障性住房變成投機炒作工具,更是火上澆油。所以,保障性住房不是建造了多少的問題,最為重要是建造好的,是不是進入廣大中低收入民眾手中,民眾基本居住條件是不是有改善。如果保障性住房質量不好,又或整個居住環境的服務體系沒有跟上,比如交通、教育、醫療衞生、基本設施等都沒有確立好,建造再多的保障性住房也意義不大。
"國五條"對房價明控暗升?

3月1日,旨在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國五條”細則公布,其中二手房交易按差額所得20%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條款最引人注目。
事實上,對二手房售房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是早已寫入《個人所得稅法》的“舊政”,其年齡超過“十歲”,如此扶持卻被社會各界譽為房地產調控的“重拳”。
“國五條”的出臺向國內住房市場發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即新政府上任并非會如市場預期那樣,國內的住房市場扶持會進一步放松,甚至于曾有人認為會取消那些政府行政性色彩濃厚的扶持,比如住房限購令、住房限價令及限貸扶持。但是,“國五條”的出臺,政府不僅沒有取消這些行政性干預扶持,反之要求進一步完善這些房地產宏觀調控扶持。如果這些扶持轉化為地方政府責任制,并如反腐敗那樣采取鐵腕手段,那么在房地產問題,地方政府官員為此承擔責任必不可少。這很可能就是為何國內股市對“國五條”反應強烈。

“法律裁定者可以決定稅收來自買者的口袋還是來自賣者的口袋,但它們不能用立法規定稅收的真正負擔。”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曼昆在其《經濟學原理》一書中,曾論述稅收負擔的最終“歸宿”——稅收負擔更多地落在缺乏彈性的市場一方身上。
曼昆表示,當市場供給富有彈性而需求缺乏彈性時,買者得到的價格將大幅上升,而賣者最終到手的價格下降較少,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法律規定稅收加于何人,負擔最終都會轉嫁到“剛需”一方。
結合房地產市場,售房者的銷售意愿完全取決于價格,可說“彈性”十足,買房者往往是剛性需求,缺乏“彈性”。這20%的稅收必然會加在購房者身上,這將是一個可怕惡性循環。
正如某個人大代表所說,房價不是加重個稅能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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